一、采购公告
石家庄城投瑞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汇文路(东三教街-平安大街)道路工程施工-花岗岩路缘石采购
1.采购条件和方法
1.1采购条件
石家庄城投瑞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汇文路(东三教街-平安大街)道路工程施工-花岗岩路缘石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,经 石家庄城投瑞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批准,现对该货物实施公开竞价采购活动,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。
1.2采购方法
公开竞价采购
2.采购内容和范围
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:石家庄城投瑞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汇文路(东三教街-平安大街)道路工程施工-花岗岩路缘石采购
√交货期为 2025年9月23日前
√交货地点位于石家庄市桥西区汇文路
√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: 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
3.供应商资格要求
3.1供应商资格要求
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、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、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或供货能力、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体经商户或组织。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,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和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材料经销商。
√(1)供应商应当具备 满足供货能力的要求。
□(2)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 资格条件。
□(3)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。
□(4)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。
√(5)在人员、专业技术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。
□(6)其他要求: 。
3.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
(1)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。
(2)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。
(3)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。
(4)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:
① 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、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。
②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、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。
③ 进入清算程序,或被宣告破产,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。
④ 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,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。
⑤ 不同单位,IP地址相同的,按废标处理。
4.技术成果的补偿
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技术成果不予补偿。